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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了解: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政策
发布时间:2024-04-26
一文了解: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政策

为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发展,促进科技进步,确保研发机构退税政策落实到位,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联合发文《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今天带你了解: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


01优惠内容

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


02申请条件
适用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的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包括:

(一)科技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核定的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转制为企业和进入企业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机构;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核定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科技部核定的企业技术中心;

(四)科技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核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含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五)科技部核定的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所属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各类科研院所,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主管部门核定的本级政府所属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各类科研院所;

(六)科技部会同民政部核定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民政部门核定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七)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核定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类);

(八)国家承认学历的实施专科及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以教育部门户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九)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外资研发中心;

(十)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定的其他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和学校。

外资研发中心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研发费用标准:作为独立法人的,其投资总额不低于800万美元;作为公司内设部门或分公司的非独立法人的,其研发总投入不低于800万美元。

(二)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80人。

(三)设立以来累计购置的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

外资研发中心须经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上述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认定。具体审核认定办法见附件1。


03设备清单

主要涉及四大门类:实验环境方面、样品制备设备和装置、实验室专用设备、计算机工作站,中型、大型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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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注意事项

(一)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进项税额抵扣的,不得申报退税;已用于退税的,不得用于进项税额抵扣。

(二)已办理增值税退税的国产设备,自增值税发票开具之日起3年内,设备所有权转移或移作他用的,研发机构须向主管税务机关补缴已退税款,应补缴税款=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设备折余价值=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累计已提折旧,累计已提折旧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    


05执行时间

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从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取得退税资格的次月1日起执行。


国家为国产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垚鑫更将继续深入响应号召,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国家的繁荣与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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